解读《云政办发{2014}30号文件

2015-2-2 9:20:26

来源:云南省就业局

惠民政策更加利好

促云岭学子就业创业

——政策解读《云政办发〔201430号》文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委、省政府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分管领导亲自主导,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出台新举措,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根据国办发〔201422号文件精神和云南的实际,522日,云南省专门研究并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以下简称<30>文件)。

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的了解《30号》文件政策内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就业途径就业准备就业帮扶创业扶持就业环境就业保障等六个方面做如下解读,供大家参考:

一、 就业途径更畅通

   30号》文件指出,我省将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渠道、充分发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途径。

(一) 就业渠道更宽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主要有十个:一是公务员考录;二是事业单位招聘;三是应征入伍;四是到村任职;五是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六是招考研究生、专升本;七是企业吸纳;八是就业见习;九是自主创业;十是灵活就业。《30号》文件提出,我省在继续发挥好原有渠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作用的基础上,将结合全力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及生活性服务业,充分发掘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创新农业科技、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渠道。

(二) 基层就业政策优惠更多

   30号》文件提出了更加全面、优惠的基层就业政策。 201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领域服务工作的岗位数量将从去年的12660扩大到15000;在继续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现有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的同时,新推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到县以下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以及落户等方面享受优先、优惠政策,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三)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政策更完善

    为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30号》文件规定:资金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申请200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培训方面,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可申请每人不超过6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方面,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税费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体招用人员,3年内可以享受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标准依次扣减一系列税费优惠。

(四) 鼓励省外就业力度更大

依托部省合作央企入滇滇沪合作教育部对口支援滇西等一系列合作项目,开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活动,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计划2017年底以前,对出省就业创业比例达到10%的云南省高校,超出部分可获得每人500的奖励。

二、 就业准备更充分

30号》文件指出,我省将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各有关部门、高校要密切协作,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强化就业见习和培训,完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准备。

(一) 各项就业服务有效连接

    30号》文件要求,我省各地、有关部门、高校要密切协作,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保证服务不断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就可以适时享受岗位信息、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 就业见习补助进一步提高

    30号》文件明确,从201471日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省级补助资金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增幅达到20%

(三) 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加大

30号》文件指出,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大学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今年计划培训大学生将从10000名增加到15000,增幅达到50%2014年起,培训范围将从毕业年度大学生放宽到毕业前2年的大学生均可以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三、 就业帮扶更全面

在高校持续多年扩招、少数民族加分、健全助学金体系等政策的激励下,我省高校的家庭困难、少数民族和残疾大学生数量增加,《30号》文件指出,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同时还将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全面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一) 加大求职补贴力度

    在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继续发放补贴的基础上,2014年将残疾高校毕业生也纳入补贴发放范围。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从去年每人500元上调至1000元,增幅达到100%

(二) 灵活就业可获补贴

30号》文件首次明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以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数额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保补贴

四、 创业扶持更优惠

30号》文件明确,我省将结合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新特点,加大各项创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更好的为大学生创业者服务。

(一) 十百千万计划力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2014-2017年,我省将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计3年扶持2名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带动6人就业。从2014年起,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十百千万计划

u :在省财政安排500万元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500万元,作为补助资金,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高校等组织通过自建、合建、联建等方式,建设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示范园。每年评审10省级示范园区,给予每个示范园区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u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给予3万元-5万元无偿资助。

u :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u :加大大学生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和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活动,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学生纳入培训对象范围。2014年计划对15000高校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已开始实施。

(二) 大学生开网店有新政

30号》文件中第一次把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自主创业扶持范围:贷款方面,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依照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申请贷款扶持并享受贴息;补贴方面,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可以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

(三) 贷款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30号》文件指出,我省将加大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大学生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降低贷款门槛、落实跟踪服务措施,同时通过完善抵押、质押、联保、保证和信用贷款等方式,多途径为包括留学回国学生、开办网店的大学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融资帮扶,努力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四) 给补贴、降门槛、免税费

30号》文件首次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和毕业后一年内自主创业的,如果其经营实体没有享受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政策,可以享受5000的一次性场租补贴。

另外,2014年起,我省高校毕业生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不受出资数额限制;符合规定的新办小微企业经工商部门备案后允许试营业1年;部分非货币资产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创业人员可以租赁宾馆、酒店、商场等作为经营场所;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部分税费;201411-20161231日,应届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就业环境更优良

30号》文件指出,我省将采取积极措施,完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措施、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切实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

(一) 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我省将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省级大学生就业创业导师库,在高校设立就业人才服务工作站,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和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活动,组织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的专项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信息平台,促进就业岗位供需信息对接。

(二) 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我省一直重视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30号》文件中对促进就业公平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招聘信息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地将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三) 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我省各地、有关部门、高校将充分发掘传统媒体的潜力,创新开发应用新媒体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用贴近高校毕业生的宣传形式和宣传语言,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的力度,引导广大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和择业观。广大高校毕业生将可以通过微博、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便捷的渠道,高效、及时的获取需要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

六、 就业保障更充分

30号》文件指出,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就业工作领导,加大就业资金投入,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降低,力争创业比例有所提高。

(一)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201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将促进就业创业列入十大惠民实事之首。《30号》文件中特别要求,各级政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通过建立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经费、院校设置联动机制,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全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目标任务管理和责任落实机制等一系列新手段和新措施,强化政府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政策落实

2009年至2013年,我省每年安排1亿元创业专项资金。2014年,省财政增加5000万元投入,创业专项资金规模达到1.5亿元,增幅达到50%以保障各项更加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域的纲领性文件,《30号》文件的制定和下发,为我省进一步战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制定的一系列工作细则和实施办法,将确保《30号》文件中的各项新政策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帮助我省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云南省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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