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双创专家的通知

2022-11-17 10:57:42

各州(市)科技局,省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8条措施(试行)》(云科发〔2021〕71号)和《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8号)要求,为进一步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充实我省双创专家数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双创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科技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诚实守信,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三)专业业务能力强,了解当前创新创业领域发展情况,具备较强的双创领域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具备承担有关工作相适应的自身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除符合以上条件外,申请双创专家还应当满足以下专项条件之一:

1.系省内外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创新平台、园区、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具备5年以上银行、创投、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或有关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3.从事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有关服务工作的企业家、行业专家和创业导师。

(六)双创专家不受职称限制。

二、征集流程

采用网上征集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省专家、外省专家、港澳台专家及外籍专家申请时,采用本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申请人填写有关信息(下载附件“双创专家征集表”填写)。

(三)申请人填写完成的“双创专家征集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分别将Word版和PDF盖章版表格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nskjtgxc@163.com,压缩包命名规则:姓名+双创专家申请。

(四)征集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将按程序入省科技厅双创专家库,参与我省各类双创有关项目的认定、考核、评审、辅导、咨询等工作。

三、征集时间

本次双创专家征集时间段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科技局,省级以上双创孵化载体,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推选出行业领域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人要客观准确填报表格信息,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申请表提交省科技厅后原则上不再退回和修改。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处:张   涛 0871-63133814

                            徐婉婷 0871-63138984

 

附件:双创专家征集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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