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3-2-2 11:19:18
各县(市)区科工信局、开发(度假)区经贸局: 根据我市制定印发的《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为促进企业梯次成长,设立我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实施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中小企业,方可申请入库: (一)昆明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且从事特定细分市场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二)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质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企业主业突出,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省内或者国内前列。 (三)企业成长性好,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四)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500万元但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入库: 1.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 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 5.有其他违法行为或不宜认定情形的。 二、申报办法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报附件1《昆明市优质中小企业入库申请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 (二)初审通过后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汇总填报附件3《县区汇总表》,并与附件1一并于2月7日前报送市工信局(kmsgxjzxc@163.com)。 (三)申报材料只要电子版,申请书需要可编辑版本和扫描件两种版本。 三、有关说明 已通过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自动纳入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库,无需重复申报。 纳入市级优质中小企业库的企业,将优先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名单,优先推荐申报上一阶段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认定。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照标准,分行业梳理辖区企业,对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企业应报尽报、应入尽入。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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