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023-5-5 14:16:56

各州(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省级科普基地,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精神,举办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3年5月18日—31日

(二)主题

热爱科学崇尚科学

(三)主要内容

1. 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的战略思想,以及对科技创新的战略擘画,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以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新时代十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

2. 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云南省科技厅等十二部门印发《云南省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广泛宣传《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及内涵,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社会科普责任,提升科普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

3.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把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各类科技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科学家精神的宣传报道,强化传播效果、扩大传播范围。积极呼吁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共同开展“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用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学风传承工作室、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云南省科普基地等阵地,不断强化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服务举措。

4. 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特色科技活动。强化统筹、预先部署,支持和动员我省相关部门(单位)因地制宜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同步组织开展公众科学日、气象科技周、林草科技周等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特色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服务活动。重点面向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不断激发青少年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

二、主要活动

(一)主场启动式

启动式将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上午在普洱市普洱大剧院广场举行,邀请云南省和普洱市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科学家、学生、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云南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和普洱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主场展览活动

主场展览设在普洱大剧院广场,将于5月18日全天举行,重点展示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意见》、《实施意见》及各项科技规划、政策及人才规划、政策内容,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创新、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内容,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

(三)云南科学大讲坛活动

云南科学大讲坛活动将于5月18日下午在普洱大剧院举行,邀请院士、科技专家,与科技工作者、科技型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围绕科技助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进行访谈、讲座和交流。

(四)云南“科学之夜”活动

云南“科学之夜”活动设在普洱大剧院广场,将于5月18日晚上举行,举办科普集市,设置主题打卡区、科普产品展区等,为当地群众呈现一场夜间科普盛宴,体验科技的趣味性和魅力。

(五)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科普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将于5月17日至5月19日在普洱市举行,通过线上与线下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形式,提升科普工作者科普策划、科学传播等能力,助力提高全省各地区科普服务能力。

(六)配套系列活动

全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云南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由省科技厅主办。

2.组织云南省2023年“科技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由省科技厅主办。

3.举办云南省2023年—2024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由省委宣传部主办。

4.组织优秀科普作品评选、云南省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等。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主办。

5.组织全省科普基地、科研机构、高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等向社会开放。由省科技厅主办。

6.组织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基层。开展巡展活动,把优质科普资源送到边远、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省科协主办。

7.组织“科学使者进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活动。动员组织科学家、科技专家、老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作为科学使者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等,弘扬科学精神,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等。由省科技厅、省科协及各州(市)相关部门(单位)主办。

(七)各州(市)科技活动周活动

各州(市)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请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集中示范活动。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科研机构、高校、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科学使者进学校(农村、社区、企业)”等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科技活动周与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一体设计,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增进联动,加强宣传

各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各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等技术开展宣传,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强化科技活动周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州(市)、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州(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开展好有关重点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请各州(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形成本地区2023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并填写《2023年全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2023年6月8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邮箱。

四、主场展览及科学之夜项目征集

请有关部门(单位)择优推荐参加主场展览、科学之夜的科普互动展示项目、科普产品展示项目、科技成果展示项目和招才引智展示项目,于2023年5月6日前,填写《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场展览展示项目征集表》(附件1)、《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场展览招才引智展示项目征集表》(附件2)或《2023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科学之夜科普集市展示项目征集表》(附件3),并附2—3张实物照片,科普活动请附活动方案等具体介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肖君

电话:0871-63136034

传真:0871-63136604

邮箱:644659887@qq.com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

(二)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1.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单宇珂

电话:0871-63130013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

2.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李曙

电话:0871-63992012

3.省科协科普部王振

电话:0871-63103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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