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星创天地” 现场查验工作的通知 |
2024-1-25 14:55:47
各州(市)科技局(工科局),省级“星创天地”运营机构: 为做好“星创天地”管理工作,发挥其农业农村创新平台作用,依据《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对全省已认定的1—6批178家“星创天地”进行查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查验内容 (一)运营主体财务状况及建设经费投入情况。 (二)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运营主体星创孵化空间、示范基地、电商平台、公共检测等硬件条件建设情况。 (三)服务创业环境建设情况:运营主体建设星创政策环境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情况;创新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入驻情况。 (四)运营主体科技创新情况:运营主体科技投入,科技成果产出(专利、品种、成果等)、科技人才、开展科研活动情况,科技合作,认定情况(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等)。 (五)营运成效:重点考察入驻企业、培育的创客、孵化的企业数量、质量及成效。 (六)经济社会效益:科技成果集成示范推广应用成效;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成效;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效。 二、结果汇总上报 (一)由州(市)科技局(工科局)组织对每个“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对照上述查验内容进行现场查验,并填报现场查验综合意见表。 (二)现场查验结束后,由州(市)科技局(工科局)填报“星创天地”现场查验汇总表(附件1)和云南省星创天地现场查验综合意见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于2024年1月10前发送至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2235670878@qq.com邮箱。 三、其他 现场查验期间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对“星创天地”运营情况进行评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红梅,0871-63128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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