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2023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4-4-25 16:00: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和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昆民通〔2024〕11号),2023年度昆明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联合检查工作定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范围

经昆明市科技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单位。

二、年度检查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初心使命,本着“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由昆明市科技局、昆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集中现场年检。

三、联合年检主要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情况;

(二)登记事项变更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四)党建工作情况;

(五)人员情况;

(六)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七)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年检时间及地点

(一)网络填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年检系统填报、系统审核工作

(二)集中联合年检时间

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地点

昆明市青年路371文化科技大楼5楼会议室

五、年检程序

(一)网络填报

2024年3月1日起,请访问“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ynshzz.com)—点登录—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密码忘记的需要点忘记密码进行重新设置密码进行登陆)—点击“网上年检”—认真阅读年度检查填报须知—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年检填报须知”—点击“已阅并承诺”按钮,进入填报。

1.民办非企业单位

(1)在线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23年度)》表单;

(2)上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有前置许可审批的《执业许可证书》正、副本及附页(格式pdf);

(3)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有关事项的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2.社会团体

(1)在线填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23年度)》表单,其中涉及主办、协办、参加国际活动、接收境外捐赠的社会团体还需上传专项总结报告(格式word、pdf);

(2)上传在换届期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上一年度年检、年度抽查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或登记机关根据年检工作需要,要求提交的有关事项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3)为持续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其他社会团体不要求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需上传和报送《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如实填写举办公益慈善活动情况。

各单位按要求填报表单、上传电子材料后,若点击“暂存”按钮,可修改数据;若点击“提交”按钮,进入预审,不可修改。预审若反馈“补正”,各单位根据提出的补正要求,对上传的信息补正后,重新“提交”。

(二)集中联合办理年检

1.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报送纸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A4)

份数

要求

1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2023年度)》

A4原件

1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组织印章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复印件

1份

 

3

2024年社会组织承诺书

A4原件

1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组织印章

4

前置许可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及副页

复印件

1份

 

5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1份

 

6

涉外活动专项工作总结

A4原件

1份

2023年主办、协办、参加国际活动或接收境外捐赠的社会组织填报

7

其他材料

A4原件

1份

根据日常管理,结合年检工作需要,要求提交的有关事项的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2.社会团体需报送纸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A4)

份数

要求

1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23年度)》

A4原件

1份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组织印章

2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

复印件

1份

 

3

2024年社会组织承诺书

A4原件

1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组织印章

4

涉外活动专项工作总结

A4原件

1份

2023年主办、协办、参加国际活动或接收境外捐赠的社会组织填报

5

其他材料

A4原件

1份

根据日常管理,结合年检工作需要,要求提交的有关事项的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3.市科技局联合市民政局实行联合年检,完成年检结论和盖章事宜。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昆明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处 桂清华

联系电话:6319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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