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批准建设“云南省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12个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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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20:41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云科规〔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经申报受理、专家评审、省科技厅厅务会和党组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建设“云南省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12个省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省技术创新中心功能定位。坚持以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为使命,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群体提供技术支撑与科技服务,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明确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方向、建设期重点任务和预期成果,加强科研场地、科研设施建设,建立人才培引、成果转化等激励机制,完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保障措施,高水平推动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统筹创新资源和力量组织,实行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和专家委员会咨询制。牵头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做好省技术创新中心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推动构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结构。共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任务分工推动落实。 四、强化安全生产和科技保密工作。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全生产和科技保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科技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定期组织隐患排查,确保科研人员人身安全、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安全及研究数据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批准建设的12个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期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建设期满向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建设期内,使用“云南省XX技术创新中心(筹)”名称。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验收后,正式命名为“云南省XX技术创新中心”,进入运行期。
附件:2024年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批准建设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云南省技术创新中心批准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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