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科技创新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
2024-12-20 14:05:05
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科技创新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聚焦制约昆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持续推进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科技创新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烦请各相关单位将意见建议文本(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7:00点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市科技局。
联系人:孙荔莎 联系电话:63134633 邮 箱:km999@163.com
科技创新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部署、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聚焦制约昆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障碍,持续推进科技赋能和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和下游延伸,着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高水平产业技术“领航”行动
(一)科技创新激发传统产业发展新优势。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数字化转型。对认定为“小灯塔”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省级灯塔工厂/数智工厂或其他同级别同范畴称号的,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聚焦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企业申报各级花卉资源圃(库)。依托省农科院牵头建设云南省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花卉种业实验室,实施花卉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和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为花卉全产业链研发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对新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服务业花卉电商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技术指引”有关要求,新建或续建多式联运信息平台,且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单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设30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花卉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新品种;4个国家物流枢纽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10亿级供应链服务企业超过4家,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5.4%以内,全市物流产业总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
(二)积极布局未来产业。在细胞、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前沿新材料、区块链、混合现实等产业领域强化前瞻性,布局关键功能性支撑平台,探索采用更加灵活的组织方式为未来产业的重大项目立项提供绿色通道,着力破解发展阻碍,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建设昆明国际数据交易所,争取建成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并纳入国家数据中心集群。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培育发展人工智能生成语音、图像和自然语言等内容产业。支持低空经济、人工智能及其关联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建设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产业赋能中心等创新创业载体,经综合评定后给予20—100万元资金补助及租金减免支持。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政务服务、交通、医疗、金融、教育、文旅等领域应用推广,综合评选后遴选典型应用示范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到2027年,全市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3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低空经济规模达到300亿元,全市智算资源规模达3000P以上,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链市场主体500家以上。
(三)系统构建各类创新平台。围绕“8+N”产业链发展的技术创新需求,开展产业前沿核心技术研发,打造产业创新平台,实现高能级(省级及以上)研发创新平台全覆盖“8+N”产业链。对市级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经认定后给予其20万元建设资金对认定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积极推荐申报市级相关项目。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到2027年,围绕重点产业新布局建设160个省重点实验室、30个省技术创新中心,100个企业技术中心,力争规模以上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占比达25%,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
二、实施高质量科技成果产业化“启航”行动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多元主体协同、辐射金砖国家和南亚东南亚的昆明(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鼓励科技成果通过中心线上平台进行交易信息公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围绕昆明重点产业需求,探索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对经认定为“昆明市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服务机构”的,给予10万元奖补。到2027年,建设2个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全市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180亿元以上。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面向生物制品制造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为知识产权申请提供便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裁决。高标准建设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围绕昆明市产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专利导航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撑政府决策,引导产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数字认证技术为支撑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为企业智力成果创造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服务。到2027年,力争我市发明专利有效量达2.7万件。
三、实施高能级科技企业“续航”行动
(六)增强企业创新实力。探索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题、联合答题、市场判题”机制。引导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参照省级关于提升研发经费投入的支持方式及机制,建立市级财政相应的支持机制。实施优质企业梯度成长培育工程,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经认定的昆明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按规定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奖补,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获得“独角兽企业”,按不超过500万元的培养经费给予奖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对在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含省级)组织开展的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补。鼓励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自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每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创新载体3万元奖励。到2027年,力争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与营业收入之比达1.15%,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35%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1000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40家,1家企业跻身世界“灯塔工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500家,新培育1家独角兽企业,1家瞪羚企业。
(七)激发国有企业活力。鼓励国有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将国有企业创新支出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科技创新年度增量部分按150%加计考核,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当期损益的研发投入分别按200%、150%视同利润加回。鼓励国有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人员分类评价体系,支持国有企业率先自主开展人才评价。到2027年,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明显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重稳步提升。
(八)推进园区提质增效。持续选拔科技副总和科技特派员到园区开展科技服务,支持域内开发(度假)区集中创新资源主攻引领优势产业,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引领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主阵地。支持园区链主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接建设昆明市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对完成实体化登记注册并获得省级初创型培育对象,给予不超过30%、年度最高100万元的后补助,对纳入省级清单管理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当年非财政投入机构建设经费支出情况,分档次给分给予不超过10%、年度最高300万元的后补助。到2027年,选拔40名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进园区提供科技服务,选拔金融特派员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四、实施高标准创新生态“护航”行动
(九)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战略规划、科研力量、政策措施等方面统筹,构建协同高效的决策指挥和组织实施体系,形成部门协同合力。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健全基础研究央地协同机制,构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地和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保障体系。健全科技成果收益激励机制和分配政策,推动科技与产业供需对接、合理匹配。遴选部分市级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开展试点,对于其取得的横向项目,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产生的净收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科研人员奖励。
(十)健全科技金融体系。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对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市级财政按照省级补贴标准1∶1进行配套;发展壮大一批科技创业投资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科技金融产品,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等业务,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经营成本。到2027年,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十一)推动科技开放合作。发挥昆明市作为金砖国家创新创业伙伴关系工作组、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中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推进“金砖技术转移中心”高效运营,促进与金砖国家、南亚东南亚国家科技交流。探索共建联合研发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加强昆明市国际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积极融入全球技术转移网络,成为国际国内科技开放合作活跃区。对获得认定的国际(对外)科技研发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对外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对获得认定的“引进企业(知名高校院所)研发中心”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加大国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对国家和省立项的外国专家项目,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资金配套支持;获市级立项的,给予10万元资助。对产业化前景较好的引智实验推广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对每年遴选出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智成果示范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支持学校、医院引进高端国际化管理人才(团队),对引进在昆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主要负责人,按引进人才报酬的5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补助期限3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评选产生的春城友谊奖给予5万元的奖励。到2027年,累计建设国际联合创新平台25个,国际科技特派员总量达到50名。
(十二)强化服务效能。强化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开展面向设计开发、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风险监测、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各领域全过程的科技服务。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科技战略研究、评估、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业,积极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面向市场提供科技咨询、科技信息服务。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开放合作的科技信息资源库,开展网络化、集成化、订制化、国际化的科技咨询服务,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到2027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300亿元。
五、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远航”行动
(十三)激活人才引育新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联名推荐引进人才制度。鼓励各县区、各园区围绕特色产业创新集群,制定专项政策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持续开展“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入选者领衔执行引进、培养工作计划,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人才(团队)培养、成果转化等工作,享受相应经费支持。落实云南省银龄科技专家引进留用工作。选拔培养一批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引进低空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入选“春城计划”可享受相应政策支持。探索构建科技人才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成果转化性收入的三元薪酬结构。
(十四)壮大技能人才供给。聚焦昆明市“工业强市”战略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着力培养拔尖创新高技能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资金扶持,建立完善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价及激励机制;鼓励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对在各级竞赛中获奖的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后获得相应政策支持及奖励补助;鼓励高技能人才开展科技攻关活动,保护高技能人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对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获取专利的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十五)改进人才评价机制。实行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完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学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取得的实绩,按照规定作为科学技术人员评定职称和晋级考核的依据。
(十六)优化科技营商环境。持续擦亮昆明市“政策直通车 服务零距离”科技服务团活动品牌,积极服务产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的方式,持续打造高效便捷、更具活力的科技创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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